昌黎的婚嫁丧葬民俗

丧葬

在渤海沿岸,能够把巍峨的高山与浩瀚的大海比较紧密地连在一起的地方,只能是古代著名学者顾炎武所说的“列郡谁能比,雄关赖此存”的形胜之地昌黎了。昌黎县,是祖国北方古老县份之一,其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厚重。为了达到了解家乡历史,熟悉家乡文化、提升文化自信、助力昌黎经济社会发展之目的,《昌黎时讯》“昌黎发布”“昌黎文化旅游”“文化丝语”将连续刊登原文联主席肖沛昀关于昌黎历史文化、碣石文化、民俗文化、韩愈文化、葡萄文化、海洋文化、老呔文化、“三歌一影”文化等系列讲座,以飨读者。特别指出的是,多年来,一大批昌黎文化人对昌黎文化的研究、挖掘、整理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此次讲座提供了大量素材。如:董宝瑞、王恩霖、孙乃斌、马骧民、石守仁、孟祥慎、孙立安、王世杰、张玉万、唐宝义、张长生、王福志等等,虽然其中有些人已经故去,但他们为昌黎文化的发扬与传承作出了巨大贡献,令我们永远铭记。
 
 
 
昌黎民俗文化,又称为昌黎传统文化,是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近几年,我们“昌黎文化研究会”研究的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生产劳动民俗、日常生活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礼仪、禁忌民俗、民间故事、方言、宗教及婚丧嫁娶等内容。
 
 
 
在这一讲里,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是岁时节日民俗;第二个是婚丧嫁娶民俗。第三个是民间禁忌。应当指出的是,在一些旧民俗里,存在一些糟粕的东西,现在也已经废除,讲述的目的,则是让现代的人们对昌黎人过去的生存状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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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昌黎的婚嫁丧葬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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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当中,唯有死是让人无可奈何而且又极其恐惧的。昌黎俗语说:“死了的人啥也不怕,害怕的是活着的人。”意思就是,死了你还知道啥叫怕,所谓怕都是留给活人的。“死亡”的神秘,生者对“死亡”的恐惧,以及“死亡”给生者带来的痛苦,使得人们不敢或不愿面对它,又不得不面对它。因此,从古至今,人们对于死亡有诸多禁忌和敬畏,其目的是对生者的保护和对生命的安抚。讲述碣石文化的时候,咱们讲述了秦皇汉武那么大的人物都惧怕死亡,纷纷来碣石山求长生不老药,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入殓时,一般外人禁忌靠近棺材,尤其是盖棺时,除了死者最近的亲属外,其他人都要退开,人们认为如果人的影子被关进棺材,此人的健康将会受到危害,其魂魄将有被一同封入棺材之虞。为了确保安全,入殓和下葬的人手腕子处都系上一条带子,防止影子被封在棺材里和埋入墓穴中。为了避免入殓影子入棺材,还要采取防范措施,两个人抻起一块白布,遮盖在棺材上方。入殓前死者的双脚忌叉开,是用麻纰拴住的,为的是防止死者游魂乱跑,闯入阳宅,危害活人;到入殓时又禁忌裹住死者的双脚,否则死者到了阴间不能走路,成为鬼中的瘸子,所以要解开。
 
死者头部要枕一种特制的凹型空心枕,上绘日月、山川、花卉图案,枕中一般为五谷等。死者身上再铺七张银箔,最后从头到脚蒙红布七尺,此布须由已嫁女儿置备,俗称“铺儿盖女”。
 
此外,棺内还要放置一些生活用品和死者生前的心爱之物,但禁止放入毛织物和毛皮制品,如毛毯、毛毡、皮褥子、毛皮鞋之类。犯忌亡者会投错胎变成畜生。
 
入殓毕,于棺前方正中贴写有死者姓名筹项的“灵条”,称为“开明堂”,棺前依旧设“丧盆”,供人们在盆内烧纸祭祀。昌黎新俗也有的孝子贤孙跪在灵位前放声痛哭,由帮忙的亲属将亡者抬入棺材即可。“大殓”同样忌讳与死者生肖相冲相克者在场、孕妇在场、来月事的妇女在场、婴儿在场,唯恐受到凶厄的影响和冲犯。有些地方伤心之余也总不忘求死后的灵魂多多保佑活着的人发财致富,在入殓后还要举行“扫富”之俗,将麦麸子撒在棺材头上,然后扫到簸箕中,倒入自家粮囤里。扫麸即是“扫富”,寓意先灵会保佑儿孙生活富裕。
 
入殓后,民间忌雨打棺,否则以为后代子孙会遭贫寒,有俗谚说:“雨打棺材盖,子孙没有被褥盖。”入殓前后,棺材停放期间,最忌猫接近棺柩,旧俗以为猫或其它动物靠近尸体,会导致炸尸,尸体会跳起来,死死抱住活人或其他东西不放。猫被人认为是有虎性的动物,传说猫若从尸体上跳过去或者触碰了尸体,猫会立即死去,由于猫的阳气移入尸体的缘故,尸体却会有了生命而变成僵尸,僵尸直立而起,一直朝前走,遇见什么就死死抱住不放。这时可用粪勺、粪扫帚将其推倒,抛掷扫把、枕头等器物,让僵尸抱住,方能破解。
 
出殡前,有阴阳先生已经选好了墓地,村里的年轻人则去挖墓穴了,昌黎俗称“打墓子”。出殡是丧礼的最后一项重要仪式,其时间一般是在“大殓”的次日或人死后的第七日,而官宦富贵人家则在“七七四十九天”以后甚至更长时间,才在事先择定好的日子出殡。出殡前一天晚上,死者至亲好友都来到丧家,晚饭后祭奠烧纸,称为“辞灵”,而且整夜留在丧家,俗称“守夜”。次日清晨,撤去灵前所供诸物,“孝子”将“丧盆”摔碎,执“灵幡”在他人搀扶下前导,灵柩随后起行,还要带上一只公鸡,到墓地后释放,给死者“引路”。
 
出殡时必须有丧家的全体后代尤其是女人们的“唱哭”,否则丧家就会被视为不孝。而且,哭时音量的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谁家的死者在黄泉路上没有响彻天地的哭声相伴,便会传为笑柄,他的子孙后代也要被人们视为大不孝。
 
出殡的规模因贫富而异,少则二三十人,多则百人以上。按民间的观念,其人数多少是检验丧家及死者平日“人缘”好坏的标志之一。按规矩棺材必须用人抬步行,而不能用车拉,不然就会被骂为“死了没人抬”,寓示其生前没有积德行善,得罪人太多。抬棺材的人在农村多是由亲友帮忙,而在城市可以雇人,两人抬“一杠”,有十六、二十四、三十二、六十四人抬不等,当然是人越多越体面,而且途中可以轮换休息。忌抬棺木的人说话,更不能说重,犯忌者棺木坠落,酿成大祸。队中还要有相应的“仪仗”,包括铭旌、纸制冥器和用柳枝糊白纸做成的“雪柳”和祭幛等,以及沿途吹打的鼓乐班子,边走边撒纸钱。此外,出殡途中还有亲友们搭设的“路祭棚”。队伍行至棚前停下,设棚者摆香案于棺前祭奠,并给杠夫备水或赏钱。忌送葬穿红色衣服,犯忌者气运衰落,霉运缠身。如果不是参加葬礼的人,则忌看到灵车或丧礼等不祥物象,这时,要把自己的姆指藏起来,否则父母会死得悲惨。
 
寿终正寝者,一般都是在本家族的墓地入葬,俗称“入祖坟”。当棺材抬入墓地时要鸣鞭炮,俗称为死者赴阴间壮胆。忌墓穴底部不平整,犯忌者祸及子孙。棺入穴后,先由孝子用衣襟捧土覆盖,然后众人填土成坟,于坟前焚烧冥器摆供祭奠后返回。除“孝子”之外,其余人在坟前就可以脱去孝带孝服,但至亲晚辈孝帽仍保留。一般年岁较大的老人去世民间称为“喜丧”,送葬者在坟前将红幡分扯,连同孝带拿回家给小孩做衣服穿,认为可以使孩子沾光长寿。出殡的时候,孝子贤孙可以放声大哭,但出殡回来,就不准再哭,如再哭,就意味着又要死人了。此时孝媳妇要在灵前作揖拜礼,然后抓把黄土,在怀里包着,跑回家里把黄土撒到猪栏、鸡笼和炕席下面,据说这样就可以得到亡灵的保佑。要是媳妇多的,就要争取第一个,拼命往家里跑。撒完黄土之后,媳妇要急急忙忙地跑到厨房里吃几口饭菜,这叫做“进宝”,也是为了图个吉利。下葬之后,民间还以为死者灵魂随时可以从墓中跑出来,跟着活人回家,所以要绕墓三周,鬼魂才不追。在回家途中严禁回头看视,以免招引亡者灵魂。
 
一般忌送葬者空口而回,顶不济嘴里也要含口饭,犯忌者会给送葬人带来霉运。所以,送葬回来之后,是要酒席答谢亲戚、左邻右舍、帮忙的乡亲们的,宴席多少,视人数而定,视家庭条件而定,一般小门小户人家七桌八桌不定,但大户人家用苇席在街上搭建丧棚,任何人都可以坐下吃饭。在我的记忆里,我们庄就有一大户人家办丧事的,整个一条街都搭建起了丧棚,酒席开的是流水宴,来人随时可以入席。
 
下葬后第三天,家人要到墓地给新坟填土、祭奠,称为“圆坟”。“圆坟”之日要在新坟上用高粱秸秆插冥房,以免亡者在冥间餐风露宿,视为“上梁”,这大概来源于满族的“插佛托”风俗。死者去世后逢单七日要烧纸,俗称“头七”,一般至七七而止。死者去世后第一百天、周年、二年、三年的“整日子”也要祭奠。此外则是例行的节令祭祀。如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送寒衣”以及除夕等,都是民间烧纸上供、祭奠亡灵的日子,其中许多一直延续至今。忌“头七”家庭不和睦,打架吵嘴,犯忌者亡者会由于担心魂魄不肯离去。忌“七七”内孝子理发。任何人忌偷吃祭品,因为这些是属于鬼魂的食物,未经过他们的同意就动用,只会替自己招来难以解决的厄运。忌不在非特定时间和场合烧冥纸。因为冥纸是烧给鬼魂的,金纸是烧给神的,胡乱烧冥纸的结果只会招来更多的鬼魂。
 
“祭扫”,昌黎俗称“烧纸”。烧纸的含义就是给亡者送钱,但是在烧纸过程中,最忌讳用棍棒挑动纸钱,恐怕将纸钱挑碎,这样冥间就不好使用了。如果有的纸钱只是烧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没有燃尽,也不能丢到火里去烧。旧俗以为,这留下的一半会变成钱财,是亡者留给子孙用的,意思是亡者还惦着子孙们。也称这一半没有烧尽的纸钱是“子孙饭”,只能留下,不能再烧,犯忌者会断子绝孙。还有一个风俗,就是亡者去世整两年以后,丧家就要换孝,就是将大门上的白纸换上红纸,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就不必烧纸了。因为农历七月十五是鬼节,旧俗以为两年的时间,亡故者已经托生了,就不是鬼了,所以也就不必烧纸了。但是有的区域依旧烧纸,没有这个风俗。
 
昌黎受蒙、满、东三省、山东、山西等不同地区的丧葬习俗影响,虽然各个区域大同小异,但蕴含的内涵,具是寄托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对未来日子的祈福。现代社会的丧葬礼仪已大为简化、朴素和文明,人们在追悼逝者时,往往更重于精神的追思。
 
旧俗极其讲究寿终正寝,对于非正常死亡的人,民间笃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人得善报,可得善终;恶人得恶报,必得恶死。因此,对于非正常死亡,丧葬礼俗中的风俗也就尤其多。一般认为客死他乡、孕妇分娩而死、死时尸首不全身首异处、被杀害、淹死、烧死、轧死、雷击死、上吊死、刀砍死、枪打死、滚坡死、溺水死、火烧死、蛇咬死等视为凶死,是非常忌讳的。认为这样死的人不但自身痛苦,就是到了阴间也还要受罪,而且还会危及后人,殃及子孙。若真有上述非正常死亡发生,家人必须请僧道念咒设法,借以超度死者不安的亡灵,同时得以禳解恶死者带来的凶祸。
 
在民间的观念里,凡是“凶死”的人,其灵魂也是恶的,会沾染上凶恶的东西,尸体不能同本族人的埋在一起,往往另埋葬在一处。昌黎民间关于孤坟的故事很多,大多是恐怖成分,可见民间对凶死者的鬼魂是非常恐惧的。
 
另一种非正常死亡是夭折,也就是人在未成年时死亡。婴儿在母胎内死亡,或降生不久死亡的,都要将死婴丢弃在水中。民间以为,如不这样做,婴孩就会变成邪鬼来作祟,母亲也不能再怀孕了。所以,死婴尸体常常在水坑内或河水中发现,即是此迷信习俗影响的恶果。昌黎民间对幼儿死后禁忌埋葬,一般用稻草之类简单裹扎后,扔在沟渠之中。旧俗以为,小孩儿灵魂小,若埋到地下,恐出不来,以后父母就不会生孩子了。
 
如果是五到七岁的儿童夭折,葬时可用一木匣盛殓,尸体上要放置一根桑根和一块生铁,镇住幼童的灵魂,不让他回到家中;如果是十到十五岁的儿童,死后也只能用匣子盛殓,一般在地头埋葬,坟堆作椭圆形。而十五到二十岁的青少年,凡是没结过婚的死者,也都算作童丧,一般用棺材盛殓,葬在地头或祖坟后的不远处,堆一个小坟头,俗称“小丧”。童丧一律不许葬入祖坟,不举行任何丧葬礼仪,葬后也不举行祭祀,视为孤魂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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