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试运营公告


为全面落实殡葬改革政策,切实改善殡葬服务环境,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根据《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肃州区投资建设了城郊殡仪服务中心。现将城郊殡仪服务中心试运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运营时间

2025年6月9日—9月9日

二、具体位置

肃州区滨河南路东端(北侧)与酒航路交界处

三、服务项目

遗体接运、冷藏、吊唁、守灵及其他殡仪服务事项。

四、服务规范

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开展殡仪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殡葬规定和殡仪服务规章制度执行。全社会要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殡葬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殡仪服务中心试运营后,严禁在城区居民小区、居民家中、公共场所以及丧葬服务门店开展搭设灵堂、停尸吊唁等活动。

五、服务保障

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及服务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完全公开,全天候提供便民殡葬服务。试运营期间,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肃州区殡仪馆、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酒发改价格〔2023〕784号)执行。选择性服务要严格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不得搭车消费、捆绑消费。

服务热线:0937-2500900

 

肃州区民政局

2025年6月5日

 

 

附 《关于肃州区殡仪馆、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酒发改价格〔2023〕784号)
 
酒泉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肃州区殡仪馆、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

酒发改价格〔2023〕784号

肃州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

肃州区政府《关于肃州区殡仪馆、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殡葬服务项目临时收费标准(试行)的请示》收悉,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肃州区殡仪馆、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价格通知如下:

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主要包括:遗体接运、遗体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

(二)殡葬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包括:吊唁厅租用、休息室租用、太平棺(柜)租用、解剖室租用、遗体防腐、遗体整容(理发、修面、整形、清洗)、穿衣、遗体存放(超过72小时)等服务以及骨灰盒、花圈、灯笼、鲜花等祭祀、丧葬用品销售及服务项目。

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肃州区殡仪馆、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相关要求

(一)殡葬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标准、殡葬用品销售价格运营单位按照覆盖成本、合理盈利、公益性质、自愿选择的原则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向区民政局、发改部门报备后执行。

(二)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释,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优惠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等特殊群体,基本服务类项目应当根据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四)各项收费使用正规发票,并自觉接受民政、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殡葬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监督管理。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殡葬收费和救助保障措施,提倡移风易俗、厚养礼葬和节地环保的殡葬方式。要依据职责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收费和价格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价格自通知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肃州区殡仪馆、肃州区城郊殡仪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图片
 

(全文完)

来源:肃州区民政局
 

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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