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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殡仪馆监督管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规范殡仪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布《湖南省殡仪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拟出台的新规将覆盖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审批的所有殡仪馆。新规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针对殡葬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从安全生产到收费透明度,提出了全面的监管要求。
征求意见稿共有十五条,核心部分列出了殡葬服务监督检查的五大核心内容。
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新规要求殡仪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日常巡查与风险防范机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在遗体运输、保管和火化等关键环节加强管理,遗体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存放等重点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及期限。
在服务规范监督方面,征求意见稿强调殡仪服务落实殡葬改革和管理政策,禁止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开展封建迷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清单外无项目、不收费。基本殡葬服务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非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内容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发改部门确定并公布。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禁止收取合同约定外费用,不得擅自增设、拆分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保障中低价位殡葬用品供给充足、价格合理,加强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严肃查处服务态度恶劣、违规操作等行为。
运营管理监督聚焦于财务透明。征求意见稿要求殡葬用品及设施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杜绝暗箱操作,防控廉政风险。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对所属殡仪馆开展内部审计,重点监督惠民殡葬资金、财政补贴使用,防止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统一规范丧事活动收费账户管理,防止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行风建设监督明确殡仪馆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必须”和“十严禁”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服务态度恶劣、违规收费、强制捆绑消费、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其他应当纳入监督管理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殡仪馆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加强对殡仪馆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殡仪馆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征求意见稿在监管方式上进行了创新,强调“综合查一次”原则。
检查方式主要是跨部门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处理。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为避免重复检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严格控制行政检查年度次数,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民政部门对殡仪馆的多项检查应合并进行,避免重复检查。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实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检查过程要进行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相关资料要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加强档案管理,实现检查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推进殡仪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对殡仪馆的运营情况、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提高监管效能。殡仪馆应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接入信息化监管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征求意见稿设立了年报制度和举报制度。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要求所辖殡仪馆每年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上一级民政部门可以进行抽查,确保殡仪馆规范运行。
殡仪馆应当制定完善的服务风险防控和舆情处置预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并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报告。
民政部门应当设置并公开殡仪馆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畅通监督渠道,负责举报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对公众反映的殡葬服务问题,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6日。群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信函或拨打专线电话的方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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