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1.人去世后,丧属应该第一时间做什么?
答:第一时间拨打正规的殡仪馆服务电话,工作人员会全程指导丧属并赶赴现场帮助料理。
2.殡仪馆和殡仪服务公司的区别?
答:殡仪馆是民政服务机构,主要提供遗体接运、停放、告别、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殡仪服务公司、殡葬服务中介“一条龙”主要是从事殡仪代办服务和葬礼仪式服务的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3.殡葬服务收费主要包括哪些?
答: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殡葬服务和延伸殡葬服务。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属于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遗体防腐、整容服务、殡葬礼仪服务等属于延伸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殡葬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在办理丧事中如何少花冤枉钱?
答:1.居民遇到丧事时,应通过民政官方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查询当地殡仪馆联系方式,直接与殡仪馆对接办理业务,根据经济条件,自主选择殡葬服务项目。
2.尽量避免委托殡葬服务中介“一条龙”等中介人员代为办理,造成因信息不对称,随意要价、利益受损。
5.从哪些渠道可以获取便捷、准确的殡葬服务信息?
答:登陆青海民政官网(https://mzt.qinghai.gov.cn/)或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查询正规殡葬服务机构信息和联系方式。
6.青海省有哪些惠民殡葬政策?
答:1.我省对逝者遗体接运、暂存(3天)、火化、骨灰寄存(1年)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进行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采取殡仪馆直接免除或发放至丧属两种形式。
2.我省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实行奖补,其中,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一次性奖补3000元/具;壁葬一次性奖补2000元/具;树葬、草坪葬、花坛葬一次性奖补1500元/具;骨灰长期存放(10年以上)骨灰堂一次性奖补800元/具。采取直接发放至丧属,在逝者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
青海省殡葬服务指南
殡葬关系千家万户,连着民心民意,殡葬服务作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确保“逝有所安”、推动移风易俗、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是服务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最后一件事”的重大民生事项。为方便群众办理丧葬事宜,制定本指南。
火葬:逝者在医院死亡➞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守灵、告别➞遗体火化➞领取骨灰➞公墓安葬骨灰/骨灰堂存放骨灰
逝者在家中死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居民死亡推断书》➞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守灵、告别➞遗体火化➞领取骨灰➞公墓安葬/骨灰堂存放骨灰
土葬:逝者在医院死亡➞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守灵、告别➞遗体土葬
逝者在家中死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居民死亡推断书》➞守灵、告别➞遗体土葬
逝者在医院死亡➞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按照民族习俗办理丧事➞按照民族习俗安葬遗体/骨灰
逝者在家中死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居民死亡推断书》➞按照民族习俗办理丧事➞按照民族习俗安葬遗体/骨灰
丧属办理死亡证明开具需携带死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死者生前病历、健康体检、居民健康档案等材料复印件。如遇新生儿死亡可提交出生证明或母亲生育证、母亲产检病历就诊资料等佐证材料代替死者有效身份证件。申办人应为死者亲属,如果死者无直系或旁系亲属,可由死者所属生活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工作单位等作情况说明并指定人员办理。
医疗机构出具:若逝者在医疗机构或前往医疗机构途中去世,由医疗机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具:在家中或养老服务机构去世的,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具《居民死亡推断书》。
公安部门出具:若为非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出具《居民死亡确认书》。
法院出具: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的,由基层法院出具《宣告死亡判决书》。
提倡从简从俭办理丧事,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丧事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要超过3天。
城镇居民:积极提倡在辖区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站)办理,亦可在村(社区)指定的地点或经小区居民同意的地点办理,联系本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协助指导办理丧事。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灵堂,严禁丧事扰民。
农村居民:在自家庭院或村(社区)指定的地点办理,联系本村红白理事会协助指导办理丧事。
1.联系办理丧事事宜。在拨打殡仪馆电话或前往殡仪馆联系办理丧事相关业务时需提供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死亡原因、遗体接运地点、丧事承办人电话等信息。
2.遗体接运。殡仪馆对遗体接运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丧属需准备好死亡证明后再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殡仪馆接运遗体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请出示逝者死亡证明,并在遗体接运单上签字,请核实来接运遗体的车辆是否为统一标识的专业遗体接运车辆。殡葬“一条龙”等中介服务公司或个人严禁接运遗体,丧属应高度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加重负担。
3.业务接洽。丧属或经办人前往殡仪馆确定火化时间、守灵告别等业务时,需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逝者死亡证明。
4.遗体暂存。殡仪馆对逝者遗体3天内存放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若超过3天,丧属缴费时核实相关规定。
5.守灵告别。属于选择性服务,家属或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不选择,殡仪馆不能强制要求选择。
6.遗体火化。殡仪馆对遗体火化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丧属或经办人需认真核对逝者信息、签订遗体火化确认书后对逝者进行火化。
7.领取骨灰。丧属或经办人认真需核对逝者信息、签订骨灰交接确认书后领取骨灰。
8.骨灰寄存。殡仪馆对1年内骨灰寄存费用予以减免,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有寄存骨灰需求的家属办理骨灰寄存后领取骨灰寄存相关证件,若超过1年,缴费时核实相关规定。
凡在我省辖区内死亡者,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火化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运往外地者,丧属必须办理以下手续:有遗体外运的特殊情况、特殊原因的丧属需准备好逝者死亡证明、接收证明(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身份证明(逝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向逝者死亡地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凭书面同意书由殡仪馆专用殡仪车运送遗体。
目前,我省划定西宁市区、大通县、湟中区、湟源县、平安区、互助县、乐都区、民和县、共和县、同德县、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刚察县、海晏县等17个地区为火葬区,其他地区为土葬改革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每5年调整一次。
(一)火葬区逝者要按要求实行火葬,在公墓内集中安葬。倡导骨灰撒散、深埋、壁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严禁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二)土葬改革区逝者积极倡导火葬,亦可选择土葬,要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禁止散埋乱葬、违规土葬火葬区逝者遗体。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散埋乱葬。
(三)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逝者可根据本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安葬遗体或骨灰。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丧属办理完丧事后,携带逝者户口簿、身份证、死亡证明,到逝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全文完)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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